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释读13:山东省过网费核算
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2018年1月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明确,试点方案支持性文件中一项是关于过网费的。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负责 配电价格(“过网费”)标准,即 按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电压等级及消纳范围确定项目应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过网费”标准。
目前据我了解,大多数省份已经把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转发到市发改委(北京是城管委)及试点有关部门,但大多数省份尚未对过网费的核算进行公示。
为了协助省发改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推进过网费的核算和试点准备工作,本人组织业内专家计划对各省的过网费进行核算,为各省物价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助力各试点的申报工作。
1901号文件明确:在分布式直接交易模式中,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四、分布式发电”过网费“标准
(一)“过网费“标准确定准则
“过网费”是指电网企业为回收电网网架投资的运行维护费用,并获得合理的资产回报而收取的费用,其核算在遵循国家核定输配电价基础上,应考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双方所占用的电网资产、电压等级和电气距离。分布式发电“过网费”标准按接入电压等级和输电及电力消纳范围分级确定。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中,“过网费”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显然,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电压等级越低且消纳范围越近,则“过网费”越少。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发改经体〔2016〕2120号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 市) 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 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配电价格核定前, 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过网费”的核算基于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输配电价差。
根据省级输配电价表,可以得到每一个电压等级的“过网费”,即上等级电价扣减本等级电价获得,110kV等级“过网费”=220kV输配电价-110kV输配电价。
用户与发电侧的“过网费”就是涉及到的电网各电压等级的单级“过网费”之和,若在同一等级,则为该等级“过网费”。
对于大工业用户,计算表可知:
a.110kV等级“过网费”为0.015元
b.35kV等级“过网费”为0.015元
c.10kV等级“过网费”为0.015元
因此,不同等级间用户和发电侧的“过网费”缴纳应如下表:
各等级阶梯“过网费”对应表
山东省大工业用电,35-110千伏以下的电度电价为0.6056元。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0802)
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
平段:11:30-16:00,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高峰系数:1.57,平段系数1.00,低谷系数:0.5。
电度电价减去过网费,政府各项基金(包括与交叉补贴相关的费用),以及对客户的优惠,即是光伏企业的收益。
在交易模式一中,还要考虑峰谷电价。
感谢刘亚玲收集资料和计算。
未完待序。
本文的过网费是基于目前已经公布的输配电价进行测算的,过网费还有其它的核算方法,欢迎业内专家以及各省物价部门对本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补充完善,欢迎发布其它核算方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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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欢迎试点申报单位留言咨询,深入研讨,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明天下午在淄博,与发改委和试点申报企业研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与淄博试点有关的朋友可微信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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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讨会实录
二、第二轮释读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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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轮释读及分析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过网费分析(更新版)(俞庆原创)
四、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答记者问
五、光伏产业研究报告
2018年2月12日发布于济南